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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并不是好人。甚至大多时候我是把自己定义成一个24k恶人的。所以我轻易不会被人在精神意志上绑架。哪怕会有些道德心负

罪感,但更多的我都会极其顺利地短时间内处理好它们。

边城的行为虽然让我有一些期许,但更多的我却还是会觉得奇怪。我热爱自由。我也容易发疯。这两点不改变我就永远不可能有彻彻底底纯粹爱上边城的那天。

而我对感情确实“挑剔”,因为太容易看透一个人。边城能够留在我身边直到现在,很大一重原因便是我看不到他的生命轨迹。

人在迷雾重重时根本做不了抉择,能做到的只有病急乱投医——大多数人都是这般。不过边忆有一点不同。要么放弃抉择,要么,放弃抉择。她很像某个极点,不是极端,只不过会陷入无限循环的深入再深入。

我不喜欢被困住的感觉,从边城第一次给我看“病”开始,我就隐隐约约知道他困不住我。我同包医生周旋,又坠入边城的迷魂阵,但这些都基于我愿意。我若是不愿,这任何一场游戏都不会有一丝开端。

“等我回来。”

当他第五天早上和我告别时,我有点烦躁地避开了他的吻。

前几日我是伴着起床气,仍旧与他吻别的。

今天不太一样。我和边城都心知肚明。后来当我躺在某座城市的暮色里回忆起这不起眼的一幕,我是有点感悟的。

纸和笔被她递来,我匆匆将笔盖拔下,摸索不出一只口袋便将它卡到了发边。

“许多人习惯在感情里自怜,但任何感情的深浅其实都是有端倪且有迹可循的。不爱的时刻里,更爱的那一方往往更早知道。所以我知道,那时候他知道。”

写完这些,我长吁出口气来,再度躺回那不断迁徙的暮色里。

“该吃晚饭了哦。”她又一次掀开阳台竹帘的时候,我手里抓着还没播放完《arryandax》的平板,小心翼翼地做着傍晚梦。

“嗯,好。”我从香蕉椅上爬起来,拖着那双前几日她从超市里买来的一双布拖鞋,迈着有一点雀跃的步子跟在她身后嗅饭菜的香味。

“今天晚上做了什么?”

“送行饭。”她转过头冲我微微一笑,显得有一点点悲伤。

我的步子极其容易察觉地放慢,且沉重了许多。

一个多月之前我蹲在德克广场喷泉边的时候,孔孝真出现在了我面前,那时候我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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